“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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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广受社会关注的“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在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受害者丈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妻子已经做过6次手术,欠医院医疗费80多万元,但还是没有自理能力,不知何时能恢复。
昨天受害者的弟弟出庭,其丈夫在庭外等候。在庭审过程中,据受害者谢某的丈夫周先生向记者回忆,事发之后第一次见到妻子是在去年9月3日的下午,她在医院做CT的时候,“那时候我已经认不出她来了,她的脸都是肿的,全身都是伤痕,意识很模糊也认不出来我了。”他告诉记者,谢某从事发到现在已经做过6次手术,今年1月才从重症监护室转出来,但还是没有自理能力,不能走路、说话。“现在脸上还有一个很大的疤痕,全身上下基本到处都是疤痕。”
周先生表示他们还没有提起民事诉讼,“因为目前妻子还在医院,医药费还没最终确定,已经欠了医院医疗费80多万,而且医院那边也无法确定恢复期究竟需要多久,也不清楚到底能恢复到什么程度,只能耐心做着康复治疗,事发后肇事者家属曾来医院探望过3次。”
周先生说,现在家里没有经济来源,事发前是靠他们夫妻两人一起工作,每个月大概能收入一万五左右,事发后为了照顾妻子和老母亲,他只能辞去工作。当天他们的两个孩子也来到了法院门口,一个17岁,另一个12岁。周先生和孩子们都希望法院能够依法依规做出最公正的判决。
庭审结束后,一位旁听人员在庭后接受记者群访时表示,现场有大概四五个证人陆续出庭口述当天事情经过,法庭上对于肇事者的控诉,证据链非常齐全,肇事者当庭认罪,表示会写一封书面的悔过书。
随后,紫牛新闻记者从娄底市娄星区法院获悉,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9月2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娄底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肖某某驾驶轿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属逃逸,应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某的刑事责任。因案情疑难复杂,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向紫牛新闻记者表示,本案特点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因此肇事人要承担全部责任。对于逃逸,保险公司的商业险也是不赔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后逃逸的,以交通肇事罪处罚,一般判处三年以下徒刑,但如果肇事者无能力赔偿金额在60万以上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将判处三到七年徒刑。所以本案的量刑与是否足额赔偿是密切相关的。如果肇事人真诚悔过,足额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宽处罚。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2年9月2日,湖南娄底市一宝马女司机撞人后,拖行受害者将近一公里才被交警拦下。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徐韶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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