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讯息:男子恶意下单1209袋方便面被诉 判赔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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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恶意下单1209袋方便面被诉 判赔1200元!】网购便捷了人们的生活,因网购引发的纠纷也在增多。因对网购的藕粉质量不满意,消费者王某在一家网店连续下单1209袋方便面、781包饼干、396瓶饮料和94罐燕麦片,而在商家寄出或准备寄出商品时又立即申请退款、退货。商家认为王某恶意下单、滥用退货权利,把他起诉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滥用民事权利,已构成侵权。王某向商家赔礼道歉,赔偿1200元经济损失。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可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权”;但同时《民法典》第132条也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这个案例再次提醒大家: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也不得滥用自己的权利。行使个人权利要有清晰的边界意识,应合法、善意地行使权利,一旦逾越了边界,便是侵权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杨金光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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